找翻譯

傳統翻譯講授所強調的說話能力其實只是整體翻譯能力的一部份,而在溝通式翻譯教授教養中翻譯能力的內在較為雄厚,例如Bell界定譯者的溝通能力(translator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譯者所具有的常識和才能,使其創發出溝通性的行為,亦即其論說,不但合乎語法,並且合於社會性要求(1991:42) (the knowledge and ability possessed by the translator which permits him/her to create communicative acts- discourse- which are not only grammatical but…socially appropriate)。」譯者的工作在於確保分歧社會情境(social context)的譯文讀者能夠得當理解另外一社會情境的原文而到達跨文化溝通的目的。而Cao (1996)也進一步主張溝通翻譯能力是由(1)說話能力(language competence)(2)策略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 )(3)常識構造(knowledge structures) 所構成,個中策略能力是居間使說話和常識能力得以闡揚翻譯溝通功能的關鍵。別的Campbell (1998)把進修若何翻譯(learning how to translate)視為其所主張之翻譯能力模式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今朝亦有日增的文獻商量在翻譯課傳授翻譯策略的效益(Davis翻譯社 Scott-Tennent, & Torras, 2001),其結果都能有用改良學生的翻譯品質,可知翻譯策略在增進整體翻譯妙技的主要感化。是以從溝通式翻譯講授的角度來看,發展學生的翻譯策略和意識(awareness)以提拔其翻譯能力是教授教養的主要元素翻譯

溝通式翻譯教學法很容易與外語講授中的溝通式說話教授教養法(CLT)聯想在一起,事實上兩者的教育學和心理學的理論基礎都是源自於建構論,也是以在講授理念和教學技巧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翻譯在外語教授教養範疇中,從廿世紀早期起,由於國際間的交換日益頻仍,外語教授教養界發現傳統的文法翻譯教學法過於側重語言結構和法則,難以教訓學生使用白話表達外語的能力。在歷經各類推陳出新的外語講授法如直接教授教養法、視聽講授法、整體語言進修、默示教學法、肢體動作回應法等,直到1970年月鼓起的溝通式說話教授教養法才算真正供給了學生在分歧社會情境互動所需要的外語溝通能力,迄今仍是外語教學方式的主流。